有關退職所得應稅及免稅額度計算標準說明

退職所得課稅規定說明

退職所得課稅規定說明

適用於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之退職所得應稅及免稅額度說明。

  1. 適逢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針對「退職所得」之應稅及免稅額度計算,相關規範係依據財政部之最新稅務法規辦理。
  2. 屬 115 年領取退職所得者
    1. 一次領取退職所得者:
      1. 一次領取總額在 206,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 0。
      2. 超過 206,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 414,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
      3. 414,000 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
    2. 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 894,000 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3. 兼領一次退職所得及分期退職所得者,前開(1)、(2)規定可減除之金額,應依其領取一次及分期退職所得之比例分別計算之。
  3. 為確保稅務申報之準確性,建請各位務必至 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參閱官方公告之詳細說明與常見問答,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