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以下簡稱私校退撫條例)及私校退撫條例施行細則,教職員符合相關規定,得申請離職,並領取退撫儲金。
離職給與申請
(私校退撫條例施行細則第30條)
一、填具「離職給與選擇書」,連同所有任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由服務學校函送私校退撫儲金管理會審定。
二、需檢附表單及相關證明:
√離職給與選擇書
√離職給與申請書
*應檢附文件詳「離職給與申請書」所列內容
資料下載:
▼離職相關申請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