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99年1月1日起,私校退休制度採用「確定提撥制」,同時為每位教職員在保管銀行設立個別專帳戶,每月教職員、學校、政府按照規定提撥儲金進入個人帳戶,教職員可自行決定投資組合。等到教職員離退時,領取其個人帳戶中儲金本金及孳息。
>法定儲金金額
退撫儲金提撥款項(法定提撥),依教職員本(年功)薪加一倍12%之費率計算,由教職員提撥35%,學校提撥32.5%,政府提撥32.5%。
信託銀行於隔月月底將三方提撥儲金依教職員選定之投資組合分配至教職員個人專戶。
林教授薪額770,月支數額61,660元
每月法定提撥金額為61,660元×2×12%=14,789元
教職員提撥35% | 學校提撥32.5% | 政府提撥32.5% |
5,179元 | 4,809元 | 4,810元 |
(以 113.01.01 起 私立學校教職員學校及政府每月提撥儲金費用表為例)
林教授1月份薪資所提繳及學校/政府提撥之儲金,信託銀行於2月底分配至教職員個人專戶中。
檔案下載:私立學校教職員學校及政府每月提撥儲金費用表.pdf
>個人提撥法定儲金列入免稅額度
法定儲金個人提撥部分,由學校自教職員薪資代扣,且不列入當年度所得課稅。
>教職員自選投資組合
教職員可透過「自主投資平台」,自行決定退撫儲金的投資組合,在退休/離職/資遣/撫卹時,領取個人帳戶本金及其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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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教職員依個人風險屬性自選投資標的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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